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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献分类规定

图书馆文献分类规定

本馆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作为分类依据。严格按照《中图法》第五版和本馆的具体使用情况类分图书。

一、分析鉴别图书内容:

(1)审阅内容题要,分析图书内容,了解使用范围和读者对象等;

(2)检阅目次,图书目次是图书内容纲领,通过检阅目次,可知道图书内容概况,了解图书概貌;

(3)阅读序言,出版者的话,前言、后记、结论等。了解著者的写作目的、内容范围、编制过程以及对该书的评价等;

(4)抽阅章节。

二、分类号:

通过分析鉴别图书内容,确定其类属后按照《中图法》第五版的分类情况,确定图书分类号。

三、索书号:

采用《中图法》分类号+种次号+卷(册)次号;其中种次号为自动生成,卷(册)次号前加“:”和“()”。

四、本馆规则:

(1)某一种著作的改编、编写、著作和原著结构、内容、体裁更改不大者,照原著作归类。作品改编后,体裁不同时,依改编后的体裁归类。

(2)著作的补编、续编、注释等著作,随原书归类。

(3)从书、多卷书分类:

a、丛书、多卷书有总书名,总目录、书型、板式一样有明确的编辑刊行计划和连续册次号,本馆能全套购买及购买册数较多时,可按丛书,多卷书整体内容归类。

b、凡丛书、多卷书没有统一的编目计划,又无总目录,册次不连贯,书型版式不统一,本馆难以配套者,一律依分册内容归类。

(4)同类书的排列方法:

本馆用“种次号”作为同类书的排列方法,依《中图法》第一类目为第一类书,以此作为种次号的起点,依次向后排列。如:中国当代长篇小说I247.5/01、I247.5/02……

(5)种次号特殊情况处理区分号:

a、“:”、“()”卷册区分号

“:”用以区别丛书、多卷书的不同卷次或册次。“()”用以区分卷册之内还有分册或分卷时使用。如:《数学(第一册、第一分册)》O1/03:1(1)

b、“=”版本区分号

所谓不同版本指:与某书内容、著者、出版者等相同、版次不同(如:第二版、修订版、再版等)均在种次号后加区别号“=”。如:《三角形》第二版为O124/01=2。

c、“—”价格区分号

与某书内容、版次、载体形态等完全相同、价格不同时均在种次号后加区别号“—”。

(6)复分的规定:

凡书名有手册、实验、习题集、年鉴、教材、参考书等字样的书,先归入其类后再加相应复分。

(7)因本馆使用的分类法是《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本》,根据学院的办学方向具有专业性的特点,有些专业图书较多,所以个别大类需参考详本区分。

a、轻工业、手工业 TS大类将其分到六级类目。

b、文学I大类的小说类I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