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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

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

为增强全体馆员的安全消防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确保学院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和馆内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室主要负责人重点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区域责任制。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并每天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安全巡查记录表》。

三、积极配合学院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责任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图书馆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五、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害者,严格按照学院《安全用电(火)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执行,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