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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排架规定

图书排架规定

为便于提高检索效率,能够迅速准确的取书、归架。本馆按照《中国图书分类法》第五版进行分类,结合实际情况以藏书内容所属的学科门类为依据,按照图书分类法的类号顺序排架,其排架的顺序反映了分类的体系。具体排架如下:

1.排架基本规则

先按《中图法》第五版分类号码顺序排,即按照所用拉丁字母从 A-Z 的顺序排,再比照拉丁字母后的第一位数字排序, 再顺序第二位,类推;分类号相同时,再按种次号 1、2、3…… 排列。

2.具体排架工作

(1)同类书排列

同类书指的是分类号相同的图书,如同 I247.5 的书;先按种次号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如果种次号相同再按辅助区分号由小到大排列;

例如:I247.5/1,I247.5/2,I247.5/2=2

(2)不同类书的排列

先比较一级类号,一级类号相同时,再比较下一级类号,以此类推。

例如:H31,H313,H315,H316,H32

(3)特殊符号

总论复分和分类法各类通用的复分,则需要加上特定的标记符号。如总论复分号为“-”,例如:C91-03; 组配复分号为“:”, 例如H319.4:I22;国家区分号为“()”,例如:G846(313); 时代区分号为“=”,例如:K815.38=5。排架方法同样与一般的书刊排列基本一致,排架时若有上述复分的标记符号与通常分类号中的“.”发生冲突时,优先顺序依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