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网络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图书馆安全保密制度,合法合规使用校园网络资源。
2.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各类违规违法信息,具体包括:反对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凶杀及教唆犯罪信息,以及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学校和师生形象、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信息内容。
3.严禁开展各类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各类破坏性程序;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篡改、破坏系统数据;从事网络黑客攻击、网络破坏等违规操作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行为。
4.上网过程中,若发现网络页面、信息内容存在反动、迷信、淫秽、暴力等违规有害信息,需第一时间向工作人员报备或通过官方渠道网上报警,及时阻断有害信息传播。
5. 严格防范网络病毒入侵与网络安全风险,因个人违规上网、恶意操作造成网络瘫痪、设备损坏、他人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