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院图书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于下发《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察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图书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图书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图书馆有害信息清查工作,把做好图书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严从实开展工作,确保清查有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郑德前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桂玉 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李兴凯 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
董传民 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部长
张振东 教务处处长
张海鸿 思政课教学部主任
冯 华 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赵学云 图书馆馆长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加强图书馆意识形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学院主题责任落实,定期听取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成员职责
1、严把“入口关”,信息(纸质、电子)资源采购时对出版物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严把“出口关”,规范图书借阅流程,合法依规开展信息(纸质、电子)资源流通工作,上架时对图书、电子资源内容进行筛选、把关。
3、严把“培训关”,加强对图书管理人员及系部相关人员的思想引领、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4、严把“抽查关”,坚持对图书馆、各系部图书室(阅览室、读书角、资料室)、数据库等信息(纸质、电子)资源开展检查或抽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巩固结果,确保成效。
图书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成员随工作变动自然调整。
四、工作方案
(一)内容分类
1、引进类别
纸质图书、期刊、报纸、电子资源(数据库、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捐赠资源等。
2、审核内容
(1)严禁出现未经审批的书籍、报刊、电子资源,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侵权、盗版、非法图书,不得出现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封建迷信等观点,含有恐怖、色情等内容的书刊资源。
(2)按照图书大类进行分类检查,重点查看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哲学、宗教)、D(政治、法律)、E 类(军事)、K(历史、地理)等大类进行查看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3)按照出版社途径进行查看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资源内容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4)按照书名途径进行查看敏感类图书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5)按照作者途径查看重点人物的个人传记、口述等资源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6)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有关要求,对有害信息内容及时更新、跟踪清查。
(二)工作措施
1、采购
把控内容:对采购信息资源各类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凡包含有违反“审核内容”要求或模糊信息的一律不予采购。学院大批量采购信息资源由图书馆负责把控,教材采购由教务处负责把控,各系部自选信息资源由各系部负责把控。
责任部门:图书馆、教务处、各系部
2、流通
把控内容:合法依规开展信息资源流通工作,上架时对资源内容进行筛选、把关,凡包含违反“审核内容”要求或模糊信息的一律不得进行流通。
责任部门:图书馆、各系部(图书室、阅览室、读书角、资料室、数据库)
3、培训
把控内容:加强对图书管理人员及系部相关人员的思想引领、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思想引领、法治教育培训由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思政课教学部负责,业务培训由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4、抽查
把控内容:坚持对图书馆、各系部(图书室、阅览室、读书角、资料室、数据库)等信息资源开展检查或抽查,由图书馆牵头每学期进行一次,巩固结果,确保成效。
责任部门: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思政课教学部、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