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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教材招标书

发布日期:2014-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学院教材的采购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教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教材的质量和及时供应,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标书。

  一、招标项目:

  学院从2014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三年每学期的教材(自编活页教材和规定渠道征订的除外),教材码洋每年大约在15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具体招标种类、出版社、数量见每学期教材征订表。

  二、招标方式:

  山东省内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或证明: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资格;具有从事大中专教材经营权及相关教材代理权(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须能直接由出版社购进者,无中间环节;遵纪守法,无经营盗版教材、劣质教材及偷漏税等不良记录的,且具有良好服务信誉;且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图书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具有的出版社授权证明或委托书、投标方参与人身份证;其它有关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红章)。包含投标人单位性质、供货能力、经营特色、服务保障人员及主要业绩等的投标人简介(A4幅面)。投标人在送达标书时,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壹份(原件备查)。法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投标而委托他人的,需有法人委托证明。

  3、 投标人具备提供最新教材目录和教材发展动态的能力,主要包括新华书店总店编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高校教材图书征订目录》及高教、中国纺织、经济科学、东北财大、中国对外贸易、西安电子科技大、北京师大、机械、电子、财经、人大、清华、上海外教、外语教学与研究、人民邮电、中国建筑工业等国家大型出版社的当季的各类目录。目录套数按需方要求而定。

  四、评标标准:

  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况下,强调价格优势、投标人资信优势和服务优势。

  五、供货方式及时间:

  供货方接到订单后必须及时组织落实书源,若有不明或不确定之处,应尽快联系确保征订正确无误。供货应按约定期限提供教材,不得影响需方使用,不得提前或拖后。教材应规范包装,并在包装上分类标明教材名称。由供货方运至需方指定的库房内,排放整理好,经需方检查验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为准。

  六、中标方须做到: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招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中标人必须保证教材的质量,如果教材有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教材为正版优质教材,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加倍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按招标人指定的书目提供,不得擅自夹带盗版书、劣质书和非招标方预订书。

  3、所供教材如发现版本有误,装订、印刷、污渍等质量问题,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退换完毕;如果在征订过程中,须添加种数或册数,中标方要及时征订,发放完本季教材后中标方必须保证对所订教材中的多余教材及时退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 由于中标人漏订、迟订等原因影响教学的,由中标人赔偿需方所订教材书款三倍的罚金,并解除供货合同。

  5、中标人送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附有微机打印准确(含订单的所有项目)的一式两联的送书清单。

  6、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

  7、 采购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招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招标人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现,该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中标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院此类项目的招标。

  (1)  提供虚假材料的;

  (2)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3)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6)  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7)  中标后转包项目的;

  (8)  提供的教材有较大规模质量问题的;

  (9)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七、投标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5月15日起开始报名,领取标书或电话报名,根据标书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本,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9时,携投标文件和资质证明材料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图书馆审验资质,并参加招标会议。届时学院将组成评委进行现场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八、质量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为了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5万元整(¥50000.00元)有教材欠款者可用欠款顶帐,不交纳者投标无效。违反招标规定者,扣留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中标者需再交30万元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30万元有教材欠款者可用欠款顶帐)。付款方式按供货先后排队付款(含原来教材欠款)。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履行的服务条款

  1、保证我院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院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费送至我院指定的地点。未按时交货者,取消供货资格,合同保证金作为赔款金不再退还中标方。

  2、对我院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我院订单五天之内回告我院教材科,特殊情况按学院要求办。

  3、对我院列出的教材征订表,按统一折扣报价。

  4、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经查实除了其该负社会、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招标单位10万元的罚金。

  5、无条件接收我院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7天之内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6、每学期教材发放完毕,必须及时退回剩余教材,并承担所有退书费用。

  7、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

 

联系电话:0536--8187731

李桂萍:13371099070

 

图书馆  

2014年05月05日